臺中市南區樹義國民小學112年度推動「全民國防教育」實施計畫

民國1120801日呈核公布實施

壹、依據:

  一、民國9422公布之「全民國防教育法」。

  二、臺中市政府112131日府授教學字第1120023663號函辦理。

貳、目的:

本校為落實學校推動全民國防教育,培養學生愛鄉愛國情操,凝聚全民國防共識,特依教育部「各級學校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」訂定本計畫。

參、職掌編組及任務分工:

成立「全民國防教育推動委員會」(如下表),於每學年開學前訂定全學年度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,並落實執行。

職稱

原職稱

工作內容

備註

召集人

校長

召集督導學校全民國防教育推動之事項。

 

總幹事

學務主任

綜理學校全民國防教育之計畫、執行及考核相關事項。

 

副總幹事

教務主任

協助學校全民國防教育之計畫、執行及考核相關事項。

 

輔導主任

總務主任

執行秘書

生教組長

負責學校全民國防教育之相關活動辦理事項。

 

教師代表

各學年主任科任主任

協調學校全民國防教育之計畫、執行及考核相關事項。

 

推行委員

全體教師

負責學校全民國防教育實際教學與執行事項。

 

 

家長會會長

負責學校全民國防教育推動與家長社區聯繫事項。

 

   

學區里長

指導學校全民國防教育推動與家長社區聯繫事項。

 

 

肆、實施方式:

  一、落實課程教學:

結合各學習領域十二年國教課綱能力指標,並將教育部國民中、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補充教材適當融入領域教學。

  二、辦理多元輔教活動:

     1.為加強學生對國家(國旗)之尊敬與認同,利用學生朝會或集會時機唱國歌(國旗歌),並視場地舉行升旗典禮。

     2.辦理全民國防教育輔教活動,徵文、書法、海報(漫畫)、辯論、舞蹈、網頁設計、愛國歌曲比賽,宣導全民國防教育。

     3.利用學校網路系統公告轉達國防部之「國防知性之旅」營區開放、「戰鬥體驗營」、「國防教育有獎徵答」等相關活動;學年辦理校外教學可配合實(漆)彈射擊、國軍營區參訪、軍事遺跡及歷史建築等戶外教學,以增進師生對全民國防的認知。

4.學校結合校園災害(緊急事故)演練、防護團訓練或全民防衛動員演練等時機,設計全民國防教育系列主題,實施實作演練。

     5.設立全民國防教育之相關社團,協助推廣全民國防教育各項活動。

三、擴大教育宣導:

     1.結合國家慶典、民俗節日及校際活動(如校慶、校運等),進行相關教學或宣導活動,強化學生愛鄉愛國信念。

     2.設置全民國防教育宣導專區,並設計張貼相關宣導資料,亦可利用電子看板、網站等廣為宣導。

     3.辦理全民國防教育各項宣導活動時,應適時邀請媒體採訪報導,或將執行實況與成果投稿報章雜誌等平面媒體,以擴大宣導成效。

 四、辦理教師研習:

1.配合國防部辦理國民中、小學全民國防教育教師増能研習,以協助教師取得全民國防教育融入教學應具備之專業知能。

     2.依教育局規劃,指定相關課程領域教師參加研習,並排定參訓人員優先順序,以循序逐次完成全民國防教學人員之培訓。

     3.從事全民國防教育教學之教師,應參加本市教育局及國防部舉辦之相關研習,並隨時充實新知,以精進教學內涵。

 

伍、辦理期程:

    每學期辦理一次全民國防講座或全民防衛動員演練。

陸、獎勵表揚:

    學生優秀作品:獎狀一張並公開表揚。

柒、經費來源:

    由本校相關經費支出

捌、本計畫呈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